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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承包合同

2020-09-04 来源:筏尚旅游网

  工 程 名 称:水岸绿洲别墅工程

  甲方:(发包人) 青岛国成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刘继来工组

  签 订 日 期:20xx-9-25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青岛国成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刘继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水岸绿洲别墅

  工程地点:城阳区夏庄 分包范围:报价清单内所有施工项目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水电、木工、瓦工、油漆等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xx 年 9月 25日,结束工作日期: 20xx 年 11 月 25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60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3)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 本工程施工专业分承包合同。

  (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甲方总(分)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使用标准规范如下:

  (1) 业主方要求

  (2) /

  7.总(分)承包合同

  7.1 在甲方认为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并书面提出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等细节除外)副本复印件供乙方查阅。

  7.2 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3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1 套。

  9.项目经理

  9.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韩剑锋,职务: 项目经理 , 职称: 工程师 ,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

  9.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劳务工长为 ,职务: 工长 , 职称:技工。联系电话: ;

  9.3甲方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9.4更换项目经理或劳务工长,应至少提前乙方更换劳务工长需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劳务工长,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于 三 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劳务工长。

  9.6履行合同双方任一方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以书面形式。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9.7由甲方发乙方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

  达乙方指定的地址: 乙方工地现场项目管理部。

  9.8由乙方发给甲方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甲方为此指定的地址:甲方工地现场项目管理部 。

  9.9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另一方直接送达的通知、函件、书面文书等,致使

  通知、函件、书面文书等送达不能的,则发送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投邮后第 3 日视为送达。

  10.甲方义务

  10.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等的系统管理;负责现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章和规范等规定的执行、落实、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合同、规章或甲方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

  10.2提供进场前必要的协助工作,协调配合施工用临时水、电的接驳;

  10.3为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与业主及其他专业的必要的协调或沟通工作;

  10.4为乙方的施工操作提供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或指导;

  10.5对乙方的施工或竣工工程进行隐蔽、质量等方面的签证或验收;

  10.6乙方按合同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违约的前提下,经甲方审计定案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劳务报酬.

  11.乙方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业主或监理进行工程项目在经营、成本、施工范围拓展等方面的协调与商谈等,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1.2 严格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和工作指令,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等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在甲方、业主或监理提出要求赶工期时,甲方项目部根据需要组织加班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执行;按照甲方项目部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劳动力。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工期交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属的施工队处以10000 元以上的罚款;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保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随意挪动;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清理及清洁保持;按规范要求对临时用电进行布设、维护及安全检查;负责现场“四临边”围档、临时栏杆设置、成品保护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及险情的重要部位或区域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乙方及员工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所有施工人员加强质量、工期及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或监理的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9 乙方应协调、指导其施工人员按合同要求施工,乙方的现场施工必须与甲方的整体施工相协调配合,必须遵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项目部的所有制度和规定;

  11.10 乙方保证负责的劳务队伍中,平均每10名技术工人至少须有1名高级工,相关工种的持证人数须达到政府建管部门要求的标准且均能持证上岗。乙方进场施工前应负责组织并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资料书面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11.11 乙方应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在技术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现场技术人员提出并协商解决;未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设计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以20xx元罚款;如因此造成质量事故(缺陷)等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业主的相关处罚;

  11.12 乙方保证其劳务人员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制度,不得无故摘牌;施工作业的管理人及劳务工人进入施工工地须着甲方统一服装,且不得实施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11.13 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的工作纳入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需遵从项目部一切管理规章,按时出勤,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 95 %;

  11.14乙方及其施工作业负责人须按要求统筹安排检查每天各施工班组的工作及完成情况,及时检查落实上报甲方现场项目部,并按期完成施工内容,实现整体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保证,确保工程能够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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